关于开展四川省农村能源系统2017年度 考核工作的通知
各市(州)农村能源办公室:
按照厅党组有关文件精神要求,经研究决定,开展全省农村能源系统2017年度工作情况考核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考核原则
本次考核遵循实事求是、客观公正原则,讲求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,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。
二、考核方式
1. 本次考核采取自我评价与综合评定、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方式。
2. 自我评价与综合评定。各市(州)农村能源办公室根据工作开展情况,结合《四川省农村能源建设2017年度工作考核指标》进行自评。省农村能源办公室对各市(州)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打分。
3. 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。定性考核根据查阅文件、会议纪要、文字记录、报表资料等情况,定量考核根据各项指标完成百分比等情况,按照《四川省农村能源建设2017年度工作考核指标》进行评分。
三、考核内容
1. 组织领导。重点考核领导重视情况、是否召开全市(州)性工作会、全年工作安排部署情况和人员落实情况等。
2. 全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。重点考核中央预算内大型沼气工程、省级新村集中供气工程和民族地区户用沼气项目、循环农业示范基地建设等完成情况。
3. 运行管理情况。重点考核政府购买服务、沼气保险、日常管护等情况。
4. 安全生产管理情况。重点考核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,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等情况。
5. 其他工作。重点考核信息报送、新修正的《四川省农村能源条例》宣贯情况和碳减排资金兑付情况。
6. 加分项。考核加分累计不超过10分,其中:
①工作信息被省委省政府采用的,每条加5分,被厅简报采用或被当地市委、市政府政务信息类主要刊物刊发的,每条加2.5分,信息宣传加分累计不超过5分;
②承担行业全省性会议(或培训)的,每次加5分,做典型发言的,每次加2分,此项加分累计不超过5分;
③对农村沼气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效果,由捷报比分进行考核,前三分之一(7个)市州视排名进行加分,最高不超过5分;
④承担了农村能源建设扶贫任务的市州(10个),根据承担的任务量和完成率进行加分,最高不超过5分;
⑤对年度超额完成大型沼气工程和新村集中供气工程建设任务的,视承担的任务量和完成率进行加分,最高不超过单项总分的10%(3分)。
四、考核程序
1. 自我评价。各市(州)农村能源办公室对照《四川省农村能源建设2017年度工作考核指标》(见附件2)进行自评,于1月15前将自评报告、自评评分表、基础数据和相关文件资料整理装订成册,经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报捷报比分。
2. 综合评定。2018年1月20日前,捷报比分将根据各市(州)的自评报告以及相关基础数据和资料,对照《四川省农村能源建设2017年度工作考核指标》对各市(州)进行逐项打分、综合评价。
五、结果运用
1. 评定等次。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排序,分三个等次。年度内发生了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,列为三等。
2. 结果通报。由捷报比分在2018年农村能源工作会上对综合评分情况进行通报,对评定为一等的市(州)予以表扬。
附件: 1. 2017年各市(州)农村能源建设目标任务表
2. 四川省农村能源建设2017年度工作考核指标
捷报比分
2017年1月4日
文件下载:川农能函(2018)2号